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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青岛市绿色低碳新材料产业园(董家口园区)发展若干政策》发布!打造国内一流绿色低碳新材料产业园

青岛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《青岛市绿色低碳新材料产业园(董家口园区)发展若干政策》(以下简称“政策”)。政策共11条,提出将从土地保障、科技创新、人才引育、支持产业“强链补链延链”等方面发力,市财政连续三年每年出资1亿元,围绕化工新材料和特钢等重点产业方向,将园区打造为国内一流的绿色低碳新材料产业园。

政策提出,将推荐园区内符合条件的重大产业项目纳入省、市级重点项目,并对纳入省、市级重点项目的优先保障用地指标,对用地规模较大的项目实行规划预留。同时,对园区范围内符合省城镇棚户区改造认定标准的拟改造项目,按程序纳入省棚户区改造计划,通过政府专项债等方式予以支持。

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研发创新力度。对园区企业购买高校、科研机构科技成果并成功转化,或委托高校、科研机构等有偿订制研发科技成果和共性技术并实施产业化的,按照不超过实际交易额的30%给予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补助。支持规上企业加大研发投入,企业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达3%及以上的,按照增长金额给予相应额度的增长奖励。

制定高层次人才分类政策,在住房、医疗、子女教育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。对顶尖、领军、紧缺人才分别给予生活补贴。符合条件的顶尖和领军人才享受区内商品房购房补贴。对于引育省级以上人才的园区企业,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。对于引进的本科及以上新就业毕业生、新晋高级技师,每月发放交通补贴。

鼓励企业加大投资力度,扩大发展规模。对园区内企业固定资产总投资达50亿元以上的,给予一定比例的投资奖补。对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200亿元、150亿元、80亿元、30亿元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,按晋级补差原则给予相应资金奖励。

值得注意的是,对“绿色化”的支持也被单独列出。对新获得国家、省绿色工厂等荣誉称号的企业,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、50万元一次性奖励。同时,鼓励企业实施信息化建设,按照软件实际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。

政策提出,全力保障园区项目煤耗、能耗指标需求,对园区内实施能源减量替代的重大项目,鼓励其参与青岛市用能权交易;市级指标无法解决的,支持参与山东省用能权交易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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